消毒產品包括消毒劑、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學指示物和滅菌包裝物)和衛生用品,按照消毒產品用途、使用對象的風險程度分三類管理。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國衛通〔2018〕18號文件明確規定國家對消毒產品實行衛生許可制度。消毒產品衛生許可文件全稱為“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要求消毒產品衛生許可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向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批準,并提供具備國家認可資質條件的消毒產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消毒產品備案檢驗報告,獲得許可后方可進行生產銷售。
評價要求